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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核实征地的合法性,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通知要求,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经确认补偿标准不需要调整的,也要予以重新公布。广西目前执行的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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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补偿政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为了保护农民权益,国家和有关部门对征地进行了一定的补偿,规定项目包括:土地补偿、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即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等设施,支付的一种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的补偿费。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年度统计报告和物价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位置登记、农业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需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然后根据征地补偿综合计算标准的区域划分。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大连征地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布调整后的大连征地区综合地价标准。在最新公布的征地区综合地价标准中,甘井子区最高,Ⅰ、Ⅱ、Ⅲ分别是高新区,Ⅰ、Ⅱ、Ⅲ地价标准分别为37万元/亩、30万元/亩、17个类区.5万元/亩。旅顺口区一类区地价标准为13、8万元/亩;金普新区Ⅰ、Ⅱ、Ⅲ、Ⅳ、Ⅴ地价标准分别为12万元/亩、9万元/亩、4、6万元/亩、3、6万元/亩、3、3万元/亩;普兰店区一、Ⅱ、Ⅲ、Ⅳ类区地价标准分别为4、6万元/亩、4、1万元/亩、3、6万元/亩、3、三万元/亩;瓦房店市一、Ⅱ、Ⅲ地价标准分别为5万元/亩、4万元/亩、3、三万元/亩;长兴岛经济区一、Ⅱ类区地价标准分别为4、2万元/亩、3、7万元/亩;庄河市一、Ⅱ、Ⅲ、Ⅳ类区地价标准分别为4、3万元/亩、3、3万元/亩、3、2万元/亩、3、1万元/亩;花园口经济区一类区地价标准为3、1万元/亩;长海县一、Ⅱ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3、9万元/亩、3、3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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