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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业党员安置: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实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中加强党的工作的意见》规定,地方党委和关闭、破产企业原上级主管单位党组织,...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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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关于破产企业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已经开始但尚未,应当中止。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未到期的债权在受理破产申请时视为到期。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企业无效清偿个别债权人的债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一条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缴的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对于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职工怎么安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要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
其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方面:1、员工身份置换2、买断工龄3、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4、拖欠、欠缴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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