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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应履行下列义务: 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 第二,确定标的物无瑕疵。 确保标的物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付。 第四,按照约定的...
在试用销售合同中,标的物已交付给买方的,买方应当对标的物的损坏负责;标的物未交付的,卖方应当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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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交易未经本人违法。法律规定,债务转让必须经债务人同意。一般债务转让是当事人的自愿原则,但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无效。
处理这个问题有几个角度可以考录。首先,第一个角度,是追究出卖方的责任。因为出卖方提供的发票,且发票上有账号。因此可以作为,按照出卖方的指示,支付了购车款,因此,其应当承担交付车辆的义务。第二个角度,就是追究二手车市场的责任。因为发票的名称是他,并且购车款也在他的账户上,因此可以认为,其实买卖合同的主体,要求其交付购车款,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其返还购车款。第三个角度,是通过和法院协商沟通,因为意思表示错误,导致款项支付错误,要求法院退回。反而,我认为财物人员的错误,并非主要,并且,从该角度考录解决方案的话,无解。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是指停止合同的履行,出卖人收回买卖标的物,并将买受人原支付价款扣除一定的费用后返还买受人,从而使双方的财产恢复到合同未订立时的状况。解除合同不影响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同时从公平原则出发,买受人应承担在合同解除之前因使用标的物而需支付的费用。如买卖双方订立分期付款购房合同,房屋总价金为40万元,首付10万元,其余30万元分3年付清,每季度付款。在合同履行1年半后,买受人到期未付款总和达到10万元,超过总价金的五分之一。此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在3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包括到期未付款10万元和未到期的应付款15万元,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房屋同时按同期市场价格收取在合同解除前买受人使用房屋的租金作为房屋使用费。此外,因合同的解除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如房屋价格下调,给出卖人造成价差损失,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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