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有法律利益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审查被...
一、不同的审理机关。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行政诉讼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来的。 简单来讲,行政复议就是找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部门请求重新处理。 行政诉讼就是直接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告上法庭。 两者处理的程序和后果不一样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纠错机制,属于行政救济性质。行政诉讼是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进行的一种外部纠错机制,属于司法救济性质。2,范围不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财产权、人身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且对有关教育、劳动、政治等其他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可以一并对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财产权、人身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有关财产权、人身权以外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起诉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审查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4,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5,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6,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复议机关决定作出后行政复议程序即终止,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则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服还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7,审理形式不同。行政复议一般是书面审,只有在必要时,才举行听证或当面听取相关人员意见。行政诉讼除特殊案件外,一般均可公开审理,且具有交换证据、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程序。
申诉与行政复议的区别是:申诉是对法院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它的上级国家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复议,并由这些机关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裁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法律规定行政复议为终局决定时,则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其他的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则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未经复议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经过复议,又对复议不服的以及复议机关拒绝复议或者不予答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就是行政复议的前一置原则。行政复议既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监督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也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自己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法律规定复议前置原则,可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便于及时纠正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失误,维护行政机关的威信,也可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减少国家不必要的诉讼支出。对当事人来讲,“行政官司与行政复议紧密相关,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提和基础”这一点是不能忘记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1,186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9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