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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农村2002退伍一级士官,目前什么待遇都没有...
1、第三条规定:“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实行安置就业和白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 2、第十七条规定:“凡没有安置能力的地方,一律采取白谋职业的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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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一)服现役满10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五)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新的兵役法规定十二年以下的都是自主择业,以上由地方人民政府安排
转业士官安置政策:作为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二)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三)结婚满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四)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民政部办公厅2001年3月颁发的《关于士官转业复员安置问题的复函》第1条指出:“……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只要是符合转业条件而本人要求作复员安置的士官均不应安排工作,也不存在发给待分配期间生活费的问题。”而城镇入伍的服现役满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规定年限的士官作复员安置,以及农村、城镇入伍的转业士官安置,均享受安排工作、发给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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