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临时工只做了两天是可以结工资的,只要是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
提出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诊断证明书(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工作了8年,全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10月提出辞职,按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计算,正式辞职时间应在11月。假如正式辞职日为11月1日,那么今年剩余日历的时间为60日,当年度你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05天。那么,你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05天÷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天-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5天=-0.82天=-1天。实际上你只多休了1天。因此,用人单位不能扣回5天的工资,而最多也只能扣回1天的工资。然而,对于1天的工资,用人单位有必要扣回吗?绝大多数用人单位是不会这样斤斤计较的。
提出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资的约定--《》的一个漏洞与此同时,《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本法对目前试用期工资恶意偏低,廉价使用劳动者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值得欢迎。但是从笔者执业多年的经验来看,此条形同虚设。主要原因是条款中第一个条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条件,换句话说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就是合法的。这样问题就出来,那对劳动者就非常不利了,因为最低档工资基本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换言之,劳动者的试用期也就是劳动者说了算了。这不能不说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这里要提醒劳动者注意此漏洞,避免用人单位用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来恶意欺骗。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实践中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应该改一改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2人已浏览
747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2,2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