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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比例是多少钱,这个要详细说明一下: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人员,因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
举个例子,患者A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仍高达4万元。这4万元如何分段报销呢?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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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搜索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注: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一个医疗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新农合参合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均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自付1.5万元(新农合为8000元)(不含)-5万元(含)部分按50%予以补助;自付5万元(不含)-10万元(含)部分按60%予以补助;自付1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80%予以补助,限额不设封顶线。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 0-4万元以下报销85%; 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8万元以上报销95%; 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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