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东。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护费用应当由房东承担,可以要求房东来维修,或者可以协商先由你垫付,再按照维修票据找房东支付。...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住房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维修基金按房价的2%左右缴纳,可以由开发商代收、也可以自己交到房屋属地房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法律对于楼顶维修有明确规定,应当由小区物业来负责,如果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业主自行维修。首先,楼顶一般属于小区公共部分,其权利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对其进行维护修缮,由业委会二分之一多数同意即可以从维修基金中支取维修费用,由物业进行维修。其次,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也没有物业管理,则可以由顶层住户,自己进行维修。
如果承租人没有过错,出租人应承担出租人的维修费用。出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有维修义务,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承租人过错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1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