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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程序:一、由转让人提出土地转让申请,由受转让人提出用地说明。 二、由转让人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宗地图。 2...
专利是分为很多种的不知道你的专利属于那种 还有就是卖专利的问题:专利可以被买断也可以以一种国有企业转让专利的程序主要是什么的呢?qot;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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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国有企业土地转让程序,转让双方必须同时到场,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转让双方提出申请,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三份,根据转让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二)窗口初审合格的组卷,拟定呈办意见,报中心领导审核,主管局长审批;(三)发放土地转让批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新测量的宗地图原件一份;3.涉及房产转让的需提交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土地评估报告原件一份;5.原出让合同书复印件;6.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投资情况证明复印件;7.转让双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8.转让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9.转让双方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10.转让双方,个人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企事业单位除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涉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还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原件,改制后的国有企业,需提交企业监管部门、市国资委和市人社部门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原件,股份制、三资企业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原件;11.协助法院执行的,需提交法院裁定书、仲裁调解书、判决书等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12.通过拍卖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还需提交委托拍卖合同及成交确认书;13.其他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国务院55号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章中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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