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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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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等管理文件;(二)检查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设置情况和预检、分诊落实情况;(三)检查医疗卫生人员、就诊病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四)检查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诊疗服务情况;(五)检查对法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隔离控制措施的场所、设施设备以及使用记录。查阅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对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记录。
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应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申请从事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四)与拟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等资料;(五)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文件;(六)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和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二)订立或者变更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三)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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