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需要。因为物业公司不是针对于个别住户服务的,而是服务于整个小区的。 所以,即使房屋不住,绿化带、健身设备等公共设施,还有小区住户的公共安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包括交付业主的材料1、业主临时规约2、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副本)3、业主手册4、房屋使用说明书5、房屋质量保证书6、装修手册(精装修住宅可以没有)业主填写的表格1、房屋验收(接收)单2、房屋钥匙(门禁卡)领取登记表3、业主居住信息登记表4、供暖协议书(自采暖住户可以没有)5、装修管理协议书(精装修住宅可以没有)
不,业主在实际交付时间开始计算物业服务费。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用户约定由物业用户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已完成但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管理规定和会议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会议和授权业主委员会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专项维护资金;(5)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不是的,业主是以实际交房的时间开始计算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