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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依法从工人工资中扣除

2024-11-1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代扣并缴纳员工个人所得税以及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上交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同时,在员工工资中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以及根据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需要代扣的其他款项等也属于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范畴。但是,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了员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抚养费或赡养费,或者根据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需要代扣的其他款项,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并决定是否属于克扣工资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向企业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相关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公司扣员工工资的处理方法: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对扣工资的部分进行了解,在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决定是否属于克扣工资的情形;也可以向企业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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