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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类别是什么

2021-04-07
1、聘用合同是有偿、诺成、双务合同,这是聘用合同的本质特征。因为用人单位租用了劳动者个人的劳动力使用权,因此必须付费。从另一角度说,劳动合同订立之后,也需由劳动者提给用人单位一定的劳动力,并因此而获取劳动报酬。无偿劳动或由此而订立的协议或契约,不能作为聘用合同。 2、由于聘用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技术和管理服务的提供过程,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因此从经济角度看,有的劳动直接创造价值,有的劳动实现价值;有的劳动创造价值可以衡量,有的劳动创造的价值难以直接衡量。从法律角度看,有的劳动有明显的成果,有的劳动没有明显的成果,有的劳动有独立的劳动成果。有的劳动物化在集体劳动成果中,而聘用合同的目的则仅在双方协商约定实现劳动过程中,所以聘用合同一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就成立。 3、在聘用合同的条件下,当事人双方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种权利义务的对应性或一致性说明了聘用合同是双务合同。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新版的相关内容。只要是合同的话,就需要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规范,特别是有些合同是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更新的,要是不更新的话就会使得合同步不符合法律的最新的规定。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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