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
开发商一房多卖的后果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法律规定主要是: (1)有数个购买人的,在数个买受人中,已经办理商品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可以优先于其他买受人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3)数个购买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谁占有该商品房谁就可以优先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 (4)商品房尚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也无人先行事实占有的,则以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经人民法院执行实现债权人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5)其他情况下,买受人均不能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涉讼商品房可以在作价后按比例向买受人清偿违约债务。
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如下: 1、返还房款和利息; 二、赔偿损失; 三、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四、警告,限期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销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可以要求终止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购买款项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买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未通知买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将房屋卖给第三方。
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是: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一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530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