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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法院拍卖的房屋都是取得合法产权的,这样的房子买下来都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有时法院也拍卖暂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或在建工程,这种情况下也...
税费约为房产拍卖成交价的10%(卖方:个人所得税3%(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增值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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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1、淮安市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登记机构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5、委托拍卖协议(原件);6、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7、证明房产转移的文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或者裁决书(原件)、协助执行通知书等};8、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第四联,在审批中心三楼地税窗口缴纳办理);9、其他必要材料(原件);特别提醒:1、判决、裁定等要求原产权人协助办理的,需双方共同到场办理,如一方拒绝配合,可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登记机构协助办理。2、法院执行房产的坐落、所有权证号码应与所有权证上记载的一致,如原产权证无法提供,需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上注明“原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3、如被执行房屋被查封、抵押等需解除查封、抵押等手续
一、法院房产拍卖评估费收取多少 评估费采取前端预收、后端结算的方式收取。 拟拍卖的被执行人财产需评估的,由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法院出具的交费通知在5日内向评估机构预交部分评估费,剩余评估费由执行法院执行部门从拍卖、变卖成交或抵偿的价款中优先扣付给评估机构。 预交评估费的收取标准由市高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处征求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意见后确定。 经过评估的被执行人财产,拍卖成交价、变卖价低于评估价的,评估费按照拍卖成交价、变卖价结算;拍卖成交价、变卖价高于评估价的,评估费按照评估价结算;以物抵债的,评估费按照抵偿价结算。
1、佣金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 2、佣金的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扣收。 拍卖和公证收费标准拍卖佣金实行累进收费办法。资产拍卖底价在100万元以内的,按成交价的1%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在100—200万元的,按成交价的0.5%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超过200万元的,按0.2%交纳拍卖佣金 希望我对资产拍卖手续费的回答令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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