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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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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案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约定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行为是否符合上述"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条件,是处理的关键。界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必须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的"两次"是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开始计算的。(2)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时间上必须具有连续性。只有同时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超过六个月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的行为应视为续订了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时间上具备连续性,可认定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形下,申请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提出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被申请人依法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单方终止了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应支付申请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到当地街镇所设劳动监察中队或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企业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法定变更和协议变更。 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经过当事人一方提出,可以变更企业劳动合同; 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对企业劳动合同经变更,同时这种变更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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