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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物业不给供电已经违反了法律,作为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要求其恢复供电。国家已经明确要求禁止以断水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业主...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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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物业公司没有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它不属于行政机关,它最多可以根据你们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当中的条款来对你进行民事诉讼。此事的发生你们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物业公司的责任是主要,因为它既然发现你的电表有问题就应当给予更换,没有进行更换而造成的损失它应当承担,你既然知道电表已经损坏但是没有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给予更换而存在侥幸心理才造成了这样的结局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首先、拖欠物业费是,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第七章规定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依据这两条的规定你的物业公司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规定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结论: 1、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物业公司不能违法约定延长诉讼时效, 2、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在2年的诉讼时效时间内,曾经向你催交过,你就可以依据上述(法释〔2008〕11号第三条的规定首先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只要这样人民法院就会对物业向你进行的的主张不予支持。关于物业费纠纷诉讼时效还是得看具体的情况。
物业没权停水停电的,水电开关都是由相关部门管理的,电业局的电表箱,自来水阀的专用钥匙,物业是没有的,但物业即然能停水停电,就证明他们是一丘之貉,钥匙是水电部门或者抄表员借的,你懂的,你可以先找到自来水公司或电业局要求他们送水送电,注意一定要去公司找,小职员很容易打发掉你,因为你并没有欠水费电费,如果他们拒绝送水送电,那你只能告他来维权,告诉三方,物业,自来水,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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