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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开发商一般会在最终房屋面积核算中和测绘单位串通一气,增加你的公摊面积,让套内建筑面积缩水,最终的总面积增加,但增加的幅度往往不突破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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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购买的商品房存在面积差异是一个普遍问题。预售前期是预估面积,后期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实测面积,会产生面积差异。关于面积差异,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规定,法律法规也规定了处理方法。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何处理面积差异,则按合同处理。如果一些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单价不变,多退少补,房价结算如实。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的,可以参照法律规定。(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3%以内(含3%)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如果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则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和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为3%以内(含3%)部分房价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房价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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