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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四十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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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产权是属于国家的,老百姓所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的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说是土地的产权。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所以商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应为70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四十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城镇国有土地住宅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商住用地属综合用地,故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以土地的政府批文时间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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