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者受到工伤的伤害,应该首先做工伤认定。【2】在伤情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3】单位不同意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1】劳动者受到工伤的伤害,应该首先做工伤认定。 【2】在伤情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3】单位不同意做劳动能力鉴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者受到工伤的伤害,应该首先做工伤认定。 【2】在伤情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3】单位不同意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4】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 这个鉴定报告鉴定伤残等级的内容可以当做证据使用。 【5】如果评定了伤残等级,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受到工伤的伤害,可以享受工伤治疗待遇。 因为治疗工伤,不能继续工作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一般最多为一年内。 治疗工伤,可以报交通车费,需要护理的, 可以享受护理费。 【6】劳动者报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单位没有交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上述费用。 单位不愿意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7条,第23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权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的平均收入酌定。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 (六)住宿费 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七)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2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