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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签订购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条件达成时自动解除。当合同存在法律所规定的法定解除事项...
一、购房者能否解除购房合同购房者如果遇到以下情形,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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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产权证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适用《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必须在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后才能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因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终止的行为。合同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协议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解除合同的,属于法定解除。《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1.只有土地证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没有办法过户,以后会有麻烦。 2.双方签订合同是购房合同,但没有房产证的风险很大。因为房产证时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舍此无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农村只有宅基地,并且不能买卖土地的,因我国土地都属于国有的(城市房屋也是可以买卖,但土地所有权还是属于国家的)。村里的包工头征地肯定不合法,只有国家可以征地,即使是开发商也必须征得国家批准才能征地,就这,土地的所有权也还是国家的,开发商只不过经得同意后在征得土地上建房子而已。再说,现在国家不允许城市人在农村购买房屋的,在农村买的房子是办不到房产证的。
银行原因贷款没办下来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少购房者都会以银行按揭的形式贷款买房,在缴纳完首付后,通常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并支付购房款余额,但如果在6个月后,由于银行政策的原因,而非购房者的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发放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由于银行单方面的政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的贷款没有办法如期发放,使购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是不可归责于购房者或开发商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者,购房者享有法定解除权,是完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及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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