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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
所谓紧急避险,是指在危险情况下,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致他人或本人损害的行为。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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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必要限度、公共利益;三是动物的袭击紧急避险,所采用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而保全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自然灾害,是指已经发生的危险将立即造成损害或正在造成损害而尚未结束。紧急避险的成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2)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即为了避免本人遭受的危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即紧急避险的目的。(3)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即紧急避险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危险的主要来源有四种,是指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适用于职务上,是指紧急避险对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危险的损害。(4)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所谓危险正在发生:一是人的危害行为;四是人的生理疾患:(1)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5)紧急避险的可行性条件,即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6)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紧急避险还有例外的限制
下面我将针对,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问题,做简单分析。成立紧急避险需满足七个条件: 1、存在需要避险的现实危险,当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紧迫的现实危险时,才可实施避险行为; 2、危险已经产生但尚未结束。换而言之,就是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处于紧迫的危险之中; 3、行为人具有避险认识与避险意志。避险认识,是指行为人认识的合法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避险意志,是指行为人具有保护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目的; 4、避险对象,包括第三人的身体健康、自由或财产; 5、没有其他合理办法,可以排除危险的; 6、在职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面临职务危险时,不能紧急避险。比如,消防员面临火灾,医生面对传染疾病; 7、避险行为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或者等于所避免的损害,且损害在必要限度内。以上七个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成立紧急避险。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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