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
由于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单位或个人仅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宪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那么,对于存在于土地使用权之上的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的。只要具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1、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租赁合同虽然未经过登记,但该合同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并且该条款的内容已由出租人(租赁物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一条关于“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的规定,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应当视为其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因此,承租人只能对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损失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六条亦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即清算组就是破产企业的代表,应以维护破产债权人权益和破产财产利益为标准,自主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
这一法律规则适用所有的租赁合同。是指不动产的买卖,房屋也是不动产的一个部分,就包括商品房和厂房,写字楼,商铺等。这是唯一债权优于物权的规定,是用益物权对所有权的限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861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