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法律层面上讲,给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首先,离职证明必须载有法律法规定规定的必备内容。 其次,有必要载明离职原因或离职性质。 再次,建议载明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情况。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 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起于年月日,共年个月。因(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本单位于年月 日终止(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失业保险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2、离职证明 兹有 (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 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司无关。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盖章) 年月日
要求公司补办。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8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