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单位变相辞退员工,那么员工是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本人的利益,在员工本人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下,单位不得随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
单位变相辞退员工,那么员工是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本人的利益,在员工本人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下,单位不得随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公司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辞退,否则就是无故辞退。反正都要走了,和公司好好教教手,让他们知道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糊弄的!要求公司出具辞退证明书,并写明辞退理由,然后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无故辞退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定要拿到公司的辞退证明并且理由是无法胜任工作,或者录音、录像证据也是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变相辞退员工,那么员工是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本人的利益,在员工本人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下,单位不得随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也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否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但被公司变相辞退的,劳动者一定要保存或者保管好自己手中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条或工资发放记录以及企业裁员、降薪的通知或相关凭证等,及时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及时提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64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454人已浏览
3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