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⒈伪造、变造票据的; ⒉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⒊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票据欺诈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所谓票据欺诈罪,是指违反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票据欺诈活动,破坏金融秩序,数额较大的行为。 票据欺诈罪的构成特征主要是: ①犯罪客体。不但侵犯了国家、单位或个人的财产利益,最主要的是侵犯了票据管理制度并由此破坏了金融秩序。 ②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各种票据欺诈行为。根据《惩治金融犯罪的决定》第12条规定,构成票据欺诈罪的客观情形是: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此外,根据《惩治金融犯罪的决定》第12条第2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也构成本罪。 构成本罪的,在客观上还必须是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或其等值的服务,如果数额不是较大,行为人不构成本罪。 ③犯罪主体。单位和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作为自然人犯本罪的,为一般主体。 ④犯罪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间接故意因不具有目的性,不构成本罪,过失亦不构成本罪。 票据欺诈罪的刑事责任根据《惩治金融犯罪的决定》第12条规定,票据欺诈罪的刑事责任是: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现,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上述法定刑规定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