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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劳动合同为例,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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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所陈述的事实可能错了,请看:“我现在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了1年半了,在07年年初签署了一年期合同”。 2、合同到期在两种情况下:一是公司不续签,二是降低工资待遇的,公司都应当支付补偿金! 3、三月份到期,没有续签合同继续在公司工作的是为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可以依法主张双倍工资。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①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②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补偿标准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如果公司没有降低工资福利待遇,而你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没有经济补偿金。既然公司主动提出愿意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你不妨接受并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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