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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
经济适用室在没有获得产权的情况下不能用于租赁,满足5年条件后,必须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相关款项后,才能获得经济适用室的产权,可以用于租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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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4月19日起北京市取消单独申请两限房,经适房,廉租房及公租房的审批,统一改为“保障性住房”。你现在申请的话,只能是“保障性住房”(也就是公租房),现在政策是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2013年4月19日前申请的会按原政策解决,之后的基本就是公租房了)。之后申请的必须等现有备案家庭全部解决之后才会有可能解决,而且现在ZF大力发展公租房和自住型住房,之后备案的家庭解决产权性质保障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使将来还能有两限房和经适房,保守的说,5年之内就别想了。不知道你是哪区的,现在是2014年,东西城海淀石景山2016年两限房备案的好像都没完全解决完呢,(其他区县略好,郊区的相对快一些,不过现在是哪区的也没什么意义了,已经全部改为“保障性住房”了)。再等1-2年房子盖好住进去,你自己想想是什么时候了。经适房更是如此08.09备案的大批都没解决。
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而是不受5年的上市年限的限制,但是在继承之后仍是保持着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的。那么如果再次上市的话仍是需要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经济使用住房也可以赠与,但是必须在房屋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之后才可赠与。 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政策有哪些? 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而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有关政策有如下几点: 1.申请人的资格在审核阶段时,申请人家庭成员有人死亡,那么将对其余申请家庭成员的资格重新审核。若是在审核已经完成的时候的,则无须重新审核,申请的其余家庭成员仍是保留有住房保障的资格。 2.在保障房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若有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租赁的合同则是继续是有效的,若死亡者的是主申请人的,那么需重新更改主申请人的,并且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3.若是在合同期满的时候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住房保障的机构将会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仍然是符合准入的标准。 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而且继承的时候是不需要房产证满5年的。 5.若对于在完成了房屋产权的登记之后,房屋权利人的死亡问题在办法中有提及,即是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也是可以继承该房屋的。 6.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申请的家庭成员向非申请的家庭成员支付现金,非申请的家庭成员放弃房屋的继承权来办理房屋权属的登记,这样也可以回避该经适房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限制。
会受到户籍的限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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