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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产虽然只写有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但实际上应属于你父母亲的共有财产。房产的分配必须征得你父母亲两人的同意才能分割。具体可以由你父母亲拟...
1.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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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可以协商解决,此房产属于您母亲与亲戚按份共有,若要单独出卖房产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的按份共有是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占有权既是指有实际占有、支配房屋的权利,还包括以所有权人的名义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 使用权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权按自己应占份额、依房屋用途实际使用房屋。 收益权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按自己所占份额分享利用房屋所得利益的权利,如房屋出租的租金,由按份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分享。 处分权是指房屋按份共有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自己的所有权份额。 您母亲作为按份共有人有权转让自己90%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父亲去世母亲在世。父亲留下一套房子,二老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儿子说让姐妹两人都放弃房子,过户到母亲,儿子两人名下,儿子就把房子卖掉(钱归儿子所有)。我们便协商了几个条件: 1.我母亲的一切(包括吃住等)都由他(儿子)承担。 2.母亲的生活费,药费等一切与姐妹无关。(这样的协议是否可以公证?)另外,有了这样的协商,如果儿子和媳妇离婚,媳妇可以分割这套房子所得的钱吗?1、公证有难度,因为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2、离婚,媳妇可以分割,因为是婚后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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