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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
上下班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承担非主责的情况下,可以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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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被撞,属于工伤;若不是在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要看你在干什么。 虽是在下班时间但在工作岗位进行一些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在下班时间没有进行与工作有关的(包括回家途中),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员工下班后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视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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