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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明、不动产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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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需要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2.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因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继承、接受遗赠、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设立、变更、消灭不动产权利等情形下,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程序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二、不动产登记范围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能不动产登记,分以下几种情况: 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 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由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提供资料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开发公司) 3)委托书 4)土地竣工验收表、土地竣工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由开发商提供)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最好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具体原因是我市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收回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总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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