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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资料; (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
医疗事故鉴定会由鉴定组长主持进行。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陈述顺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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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当办理:(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二)提交相关资料;(3)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如果是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未发生医疗事故的,由患者或家属支付。
今天我来回答一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的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应当在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进行,这是第一次医疗事故鉴定。如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由省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是二级医疗事故鉴定。此外,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规定,中华医学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我国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但中华医学会接受医疗事故鉴定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一是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和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结论;第二,中华医学会接受的鉴定案件只能是全国病历难、复杂、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案件。以上是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选择,但如果是医疗过错鉴定,就不能选择医学会进行鉴定,必须选择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需要大家分清。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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