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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
无证唯一住房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或者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也成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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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参考最近一个新闻“教科书式老赖”根据你的责任大小,划分赔偿的金额,保险可以覆盖的最好,否则责任人需要自掏腰包很多流程以后,最后实在无力偿还,但是你名下有可执行的资产,法院会考虑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以上的法律规定,是对公民基本生存需要的保障,符合条件的唯一住房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虽是唯一住房,但达到以下条件的也是可以执行: 1、面积超过了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2、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 3、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4、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5、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参见以下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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