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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2021-02-28
1、以书面协议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一些房东在好没签订合同时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但是如果租户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那么如果房东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之前口头承诺,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写明租期,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如果租期长于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和房东约定,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不愿意,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3、明确房租和各种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使用比较普遍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4、不要忽视电话、宽带,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租户往往会忽视电话、宽带这两项,有的租户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东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电话费,或者是宽带无法顺利安装,对后期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5、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写清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 三、租赁房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如果是个人房东,租房者一定要检查清楚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委托出租的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要有购房合同,转租的要有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2、定金支付注意事项承租方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租房合同里。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的20%,并且要求出具收条。 3、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承租方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4、收据押金条的保管承租方切记不能丢失押金凭证或将其给中介公司。 5、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房屋租赁税费由谁承担的相关内容。综上,房屋租赁税费由实际使用者承担。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110ask.com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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