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对下列事项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
行政诉讼法第11条正面规定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完整的受案范围还包括限制性排除的规定。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受理的行为——前四种是行政诉讼法第1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法院不接受下列行政诉讼:起诉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起诉行政法规、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决定、命令;起诉行政机关内部事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