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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可见,法律强调的是取证的方法一定要合法。如果当事人是不择手段收...
最高法院2001年12月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中对此问题作出了新的解释。新的司法解释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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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手机短信不被删除,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保存。 2、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在公证时,公证机关应当记录手机的品牌和型号,以便以后核查。这样提交的证据,对方要提供更强效力的证据才能推翻。多数情况下,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会被法院采纳。 3、提起诉讼后,将公证文书或将固定的收集短信提交证据给法院,或由法官对收集内容进行检验,并当成制作成笔录。做笔录时同样应注明手机品牌和型号
你所谓颜色的证据恐不具有说服力。冰毒提纯的问题系现行刑事审判制度的滞后因素之一。按规定,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毒品纯度才鉴定。因此,按现行司法实践,只要鉴定有甲基苯丙胺,便认定为毒品。故按刑法规定,甲基苯丙胺超过50克,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倘若有自首、立功、未成年或从犯的情节,有可能法定刑(七年)以下处罚,否则最理想结果是七年。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离婚时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电子数据是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6条第2款规定,电子数据是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在线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邮件、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媒体中的信息。显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任何证据都必须经过质量证明和认证,聊天记录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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