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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所谓的临时和正式合同法明文规定,只要是双方达成意愿,满足要约与承诺生效的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只要内容合法,不违法,买房临时合同和正式合同在效力上是没有区别的,主要是看合同的内容,要保证双方都是自愿的,且合同内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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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现在只有正式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没有你说的临时工,正式工也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俗称小时工,不用签订书面;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举个例子“保姆”就是非全日制用工。第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对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下的不能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到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到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总结一下,没有临时工说法;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是对双方权利的保障。
1、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法律目前无临时工这个概念,都是一样的劳动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即使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的,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3、未经以上程序,直接以工作质量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4、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5、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6、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我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相关法律文书我写好发给你后,你打印即可),一样能胜诉。
我国早在1995年就已经实行全员合同制,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6]215号文件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据此规定你们和那些所谓的“正式工”所得的补偿金应该是一样的,如果单位不同意,你们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让法律给你们一个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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