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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如下: 1、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均可向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产...
生育保险可报销的费用: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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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申请人提供资料: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1)手术证明(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生育保险可报销的费用: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①正常产、满 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天)× 10(天)。 3、生育医疗费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生育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例如,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补贴5000元,使用者当月平均工资4500元,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公司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使用者不能扣除的女职工每月生育补贴3500元,使用者当月平均工资4500元,其中1000元差额需要使用者补充。原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到2012年1月1日为止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之后申报生育补贴的,按新的计算方法计算生育补贴。从2012年起,生育保险将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部分医疗费用支付项目和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医疗待遇水平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在20%左右,预计增加基金支出25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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