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是不能的,具体需要看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
那么所述是有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房屋拆迁赔偿的关系,一个是借钱建房的民间借贷关系,要分开处理。房屋拆迁的赔偿主体肯定是房主,至于建房时的借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看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2)周转补偿费(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
需要看你是不是拆迁安置对象,如果是的话是可以分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2)周转补偿费(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
1、你是否有权获得拆迁补偿要看你被拆迁的房屋是否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如果你们兄弟俩在没分户的情况下,是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只能在那处宅基地上盖房子,所以你们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是合法有效的房子。 2、国土所发证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所以,具有房屋登记资格,能够颁发房产证的是县区一级的建设部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住建局或者建设局,所以,理论来说,国土所是无权颁发房产证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房产证和建房证不是同一个证件,而且房屋登记办法是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如果国土所发证的行为在2008年之前,那么,评价国土所的发证行为是否合法要看当时的法律,如果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话,那么国土所颁发“建房证”的行为可以视为对所占用宅基地用途的批准,应当是有效的。 3、既然房子是合法的,那么你们兄弟俩是有权按照国家征地补偿的标准获得赔偿的,由于你没有户口,所以你无法获得宅基地的补偿,但是房子的一半是你建的,而且你的兄弟也没有提出异议,所以,给你地上房屋的补偿应当是合法的,所以,你们兄弟俩与相关部门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所以,你不需要退还补偿款。综上,建房证应当是有效的,你获得补偿款也是合法的,不需要承担责任,不需要退还任何款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2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