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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土地和地产 土地即是资源又是资产(生产资料),而地产是土地资产(只有产权)不动产(或房地产)是指土地资产及其定着物。上面...
1、具体要看合同怎么约定关于附着物归属问题,如果约定合同到期后,该附着物归对方的,你方无权要求赔偿。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你方可以要求做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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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法》第三十条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 (一)农作物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倍补偿 (二)人工营建的水产养殖设施按其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补偿,苗种按工本费的百分之六十补偿 (三)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确定。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
提前终止土地租赁合同附件的处理:1。合同约定处理附件的,由其约定;2。合同未约定处理附件的,可以协商如何处理附件。
1、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该物归原主; 2、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 3、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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