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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房屋归另一方,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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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离婚的财产分割需要缴税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11号)文件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不需要缴纳。目前所有的都不需要交税。对于可能涉及到的税费就是营业税、、。的情形,属于免征着三项税的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发[2020]108号)文件第五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或者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房屋归另一方,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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