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共利益则是指能够满足一定范围内所有人需要的对象,即具有公共效用的对象,或者说,能够满足一定范围内所有人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具有公共效用的资...
公共利益是指能够满足一定范围内所有人需求的对象,即具有公共效用的对象,或者能够满足一定范围内所有人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具有公共效用的资源和条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一,说对立,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不同概念,有不同的载体。 第二,说统一,公共利益是因为个人利益的存在而存在,但她应该属于所有人的利益,不单独属于某个个人的利益。保护了公共利益,也就保护了个人利益。
第一,直接相关性,即特定的利益关系的安排,必须直接涉及到公共利益,不能把与公共利益间接相关的事项也都归为公共利益。 第二,可还原性,即公共利益必须最终能够还原为特定类型,特定群体民事主体的私人利益,跟任何人不相干的公共利益不可能具有正当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对规范国家的征收征用制度最为关键。在理解和运用公共利益这个概念时,应坚持如下六条判断标准: ①合法合理性;②公共受益性;③公平补偿性;④公开参与性;⑤权力制约性;⑥权责统一性。我国1986年颁布的旧土地管理法曾规定:“国家进行经济、文件、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可以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这是广义理解公共利益的一个解释。为防止以公共利益之名滥用公共权力侵犯公民权利,今后可通过立法将属于公共利益的范围在概括规定的基础上再逐一列举规定,如:①国家安全和军事用途;②交通、水利、能源、供电、供暖、供水等公共事业或市政建设;③教育、文件、卫生、体育、环保、绿化、慈善机构等社会公共事业;④国家重大经济建设项目,但以具有公益性为限;⑤其他有政府兴办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等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4人已浏览
4,34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4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