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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你的月工资来计算。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6个月。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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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4年11月工伤,2015年鉴定为九级,2015年5月自己离职。整个工伤过程都是自己跑的,吃了亏,现在说一下我自己的经历和赔付。(成都)这里说一下,你的是十级,所有赔偿的月数比我的少,你的总赔偿月数大概是18个月,而且你的工资也完全高于国家赔偿标准4360元/月,所以你要咨询一下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的工作人员,你的情况应该按照什么来处理,是按照实际工资还是国家赔偿标准。建议,如果你的公司一开始就赖皮,请直接请律师。因为这里面如果你后来才请律师,时间会拖的相当长。而且费用和你中途请他是一样的或者一次性付清账款几千元,但是合同上一定要写清楚你和他的代理关系必须维持到你拿清所有赔偿款为止。第二种是他收你赔偿款的10%的佣金,当然这是你拿了赔偿款后付。这里的佣金都是你自己去谈的,多少都是以当地的标准来的。首先,工伤后如果是你自己离职的,那么会比公司辞去你拿的更少。所以,如果可能的话就在那里呆着,申请换到一个比较轻松的工作岗位或者直至他主动提出辞去你。其次,一切与公司协商解决工伤赔偿的时候都暗中将谈话录制下来,如果你请律师的话,也请将与律师的谈话录制下来,毕竟小心谨慎才更符合你的利益。如果你是自己跑,那么首先你要到当地劳动局去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这里是需要到劳动局去拿表的,同时你向他要一份工伤赔偿流程及标准类的宣传资料,里面有你要申请的补偿项及需要的准备的资料,同时提醒你,这里面很多资料是需要公司签字盖章的,所以不要把关系闹太僵。要准备的资料我大概说一下。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公司赔付你的一次性就业补偿金财务流水账票据加盖财务章、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医院的各种收费票据、身份证、还有劳动局申领的各种表格等等,并且很多都要公司签字盖章,有些要原件有些要复印件,所有你很有必要亲自到劳动局去咨询并要一张工伤赔偿流程材料及标准的宣传资料。再说一次性伤残补助。这个千万要注意,因为这里一不注意你就要少拿很多钱的。在这里你如果能证明你每个月的工资实际是多少,那么你的赔偿标准就是按照你的实际工资乘以你九级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月数,比如你一个月7000那么就是9*7000但是如果你不能出示证明你实际收入的材料,就只能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赔偿你对应的补偿月数,比如1600*9,所以这里是相差很多的。你自己一定要准备好,比如到银行打印工资卡的详细记录并盖章,或者你每个月自己做的账或者日记,只要是能证明你实际收入的都可以(时间限定在半年内)。你到劳动局后要主动出示并讲明,那些个工作人员根本不会提醒你的。然后是一次性就业补助,这个是公司出钱。所以很可能会为难你,做好心理准备。这个一定是按照你离职时间来算赔偿的。2015年6月后的离职补偿国家标准是4360元/月。6月前,最新的补偿标准还没有出来,所以具体是按照2014年还是2015年的标准来赔偿也是不太清楚,不过你这时候问,肯定是按照4360来赔偿的。具体几个月参考你拿的赔偿资料。大概是9个月。(这里如果是你被辞职就可以多拿什么工龄什么的补偿,如果你主动辞职是没有工龄补偿的)最后,就是社保基金赔偿你的一次性医疗补助了。申请这个说麻烦也很麻烦,说简单也简单。麻烦是这里劳动局他需要你出示公司赔偿你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公司流水票据和你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而且这里也是要到劳动局重新领取一张新的表格或者你到劳动保障局网站自己打印也可以。公司签字盖章必不可少,如果资料齐全,直接到劳动局然后他会把钱打到你指定的银行账户,不会给现金。我当时就是中途请的律师,一次性伤残补助少拿一半以上。后来,请的律师也把我害的少拿了几千元。就是我问他按照什么时间赔偿,他说的按照受伤时的时间。后来我找他理论,他喊我出示当时他明确告诉我是他对我说按照受伤时间来赔偿的证据,我没有。所以只有认栽,所以忠告你,所有的谈话最好都录音,反正现在的智能机也录音方便。最后我想说的是,所有这一切都是需要你有完备的资料。比如劳动合同,各种表格上公司签字盖章。如果这一切你都有,那么就算一次性伤残补助是按照当地最低标准来赔偿你,你也是可以拿到80000多元的。如果公司耍赖,就请律师然后强制执行,这样的话时间会拖长,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其中有不详细的地方实在是抱歉了,因为过去了,也就不再注意,本来想找当初自己申请赔偿的资料给你更详细一点的答案,但是找不到了。
有的。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需要了解当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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