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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关规定,一个人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单位需要负责任。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由肇事车辆承担赔偿责任,但公司应该作出补偿.依据是第十条: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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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即不是在上班时间发病,也不是在上班时间死亡,更不是职业病死亡的话,单位不负责任,只需给予一般的丧葬费用即可。 如果是上班时间发病,死亡时间在48小时以内(可以不是上班时间),按下列规定 1、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该职工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如确认该员工在工作期间突然发病与工作无关,则非工伤。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非工伤公司无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作保险待遇。根据《条例》的上述规定,这种情况是可以认定工伤的,该死亡员工的亲属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单位应当负责按《条例》的规定负责赔偿。
按相关规定,一个人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单位需要负责任。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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