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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是指以获得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劳动力、教育医疗资源。有...
如果是质押的车,虽然车主合法占有车辆,但车辆的所有权仍然是属于车主的。因此,一般不认为这是犯罪行为,而应将其视为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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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润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或有负债的特点 (1)由过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2)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①潜在义务 ②虽然是现时义务,但要么是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达不到"很可能";要么是金额无法可靠地计量。 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 对于或有负债,会计上只作披露。 (1)披露的范围 除可能性极小的或有负债不作披露外,其余或有负债均作披露。(但对于"未决诉讼"担保责任"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所产生的或有负债"未决仲裁"则不论其可能性大小,均需披露)。 (2)披露内容 ①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②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③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3)例外情况 如果披露未决诉讼或仲裁的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是企业至少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拘留的概念与特点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拘留有以下特点: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则无权决定拘留。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2、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3、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4、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5、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拘留是公安机关在法定情形对现行犯进行强制剥夺人身自由的手段。同时取保候审也是属于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手段,但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能够超过十二月。拘留要符合相应的特殊情况,比如犯罪者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情况。
民营或民营经济,雇工数量在一,一般不称为企业(称个体工商户),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在民营经济中。一般而言,合作社经济私营企业一个所有制概念。通俗说,工商注册不是“公司”。因此,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经济、二十人以内,只要不是国有国营或官办的经济。即由国家占有全资或控股。它和私营企业的区别在于“规模”,等等。个体,就是私人出钱开办的企业,但交由民营。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社团所有制经济,也包括除了国有国营以外的其它公有制(集体所有制)经济。它强调的是“以民为经营主体”,以及社区所有制经济,例如乡镇企业,全都是民营或民营经济,与“国营”或“官营”相对应,基金会所有制经济,则不是一个所有制概念,这就是个体了,它是从经营层面上说的。民营企业还有“国有民营”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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