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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但如果是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且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平时以分公司,办事处的名义向劳动者、劳务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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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2、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当然,它还包括签订合同等重要和不可或缺的环节。在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只需加盖分公司印章,无需加盖总公司印章。
分公司能作为合同签订主体。分公司能单独作为合同签订主体的前提是该分公司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如果是特殊行业,如建筑类行业的话,还需要有符合该行业的资质才可以的。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与你直接的雇佣方签订合同。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准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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