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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我们都知道房地产人员会对房子进行评估,这样也能防止自己亏损。那么,房地产评估费是怎么收取的呢?有没有完整的收费标准...
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而是随行就市,也就是评估机构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中介机构目前的收费标准是(商品房):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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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估的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主要涉及几个因素:房产建成时间、地块位置、楼层、税费情况、当前升值系数,综合起来有一个计算公式的,有的评估机构的结论在税务局不认,一定要到税务局认可的地方评估,切记收费很低的,根据评估价格按比例收费,去年我过户了一个出库,12.4万元,收了好像是7百多的评估费吧
环境因素折旧。无物业管理和非独立封闭小区分别减价5%,位于省、市重点中小学区的加价15%等等。 折旧费用的计算,税法有相关规定,最好是按照税法要求进行计算 房屋折旧年限为20年,每月折旧计算为 每月折旧=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20/12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20*100% 其中,对残值率的规定为:内资企业为5%,外资企业为10%。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第二、评估房屋价值时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对房屋价值的影响;第三、评估的方法依据房屋的情况分别处理: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第四、评估是主要考虑的因素是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综合以上因素对房屋进行评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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