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申请人可以申请住房所有权登记,权利人可以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住房所有权登记。申请人申请注册时,必须向注册机构提交检查机构有...
房屋的产权登记是指房屋的所有权登记。目前,房屋的产权登记制度仅适用于城镇房屋,农村房屋不适用。中国《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房屋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共有人如何继承房产权,一、房屋产权共有人如何继承房产权 1、共有权证上明确产权比例的,按照比例继承房产产权; 2、共有权证上未明确产权比例,属于共同共有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3、按房屋产权共有人处分原则继承共有房屋产权。 (1)处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2)处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两个所有者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无协议的,根据等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处理。
《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军队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总后勤部。 《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第530号印发)第四条规定: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 所以,军产房的产权单位是总后勤部,军队产权房屋向地方转让,必须取得总后勤部的审批,否则无权转让,转让无效。
1、在我国购房户到所属城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土地变更登记申请表,与售房单位共同提出办理“三房”土地申请证。在我国如果售房单位已被撤消或注销,不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协助购房户办理;若售房单位已被兼并、改制或重组,则由现接管单位协助购房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2、在我国要提供售房单位原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之前未办理过土地登记,无法提供土地证的,可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我国购房者的相关政策、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分户销售及分摊用地情况表(由我国售房单位提供;如未曾分摊的,可暂不提供,由市国土局为其办理分割登记后再填写);如属房改房,且已上市交易的,还须提交《房产买卖契约》和缴纳土地出让金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