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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土地登记不一定是行政处罚,只有因非法占地等各种违法事情被撤销土地证才属于带有行政处罚性质的注销登记,因拆迁征地等原因撤销土地使用证属于合...
注销土地登记不是行政处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登记由县级人民政府享有。向符合规划建设条件的土地发放土地证是一种行政许可。在实际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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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是适用于公务员,根据《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之日起30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行政处罚是适用于所有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有权机关的上一级机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最好就是先申请行政复议,这样就多一个救济途径。
《治安处罚法》中违法记录与治安处罚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是具有违法情节,但不构成实行处罚条件或具有法定免除处罚条件,而没有实施处罚;后者是具有违法情形但情节较轻而给予了处罚。警告处罚,是《治安处罚法》的处罚种类,这种处罚适用于违法事实存在,违法情节较轻,处罚条件具备的违法对象,是最轻的行政处罚。有提醒警示、不可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即:没有受到处罚。《治安处罚法》规定了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第十二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现在如果土地闲置登记行政处罚的话,具体来说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有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接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办法》第6条对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包括的内容作了规定: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涉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 3.涉嫌闲置土地的事实和依据; 4.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提交材料的期限;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6.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办法》第7条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闲置土地调查的方式包括:1.询问当事人及其他证人即证人证言;2.现场勘测、拍照、摄像即勘察笔录和视听资料;3.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人有关的土地资料及其他审批资料即书证;4.要求被调查人就有关土地权利及使用问题作出说明即当事人陈述。进行行政调查的主体是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非人民政府。行政调查对土地使用权人并未产生权利义务的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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