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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我和我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应该怎么分割

2022-03-22
保存好你父母支付房款的证据,打款凭证等正规发票。第一,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交易要受到诸多政府规章、政策件的规范和约束,而且与个人收入、家庭居住状况等因素密切相关,实践中没有统一的分割方案。 1、一方婚前购买且已经支付全部房款的,视为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婚后所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的经适房; 分割方案:未满5年、不能上市交易的经适房,不能按原购买价或是周边市场价进行简单分割。双方可以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分割该房屋,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扣除营业税、综合地价款(土地出让金)并考虑到日后交易的风险等因素,大致确定该经济适用房的目前价格,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平均分配。 第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八)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十)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手续,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 如果真的离婚,就折价给男方一笔钱,具体计算比较麻烦,调解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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